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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别人,也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内容导读:拒绝别人,也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忍受要有度……



发布时间:2020-04-22 | 栏目:形散神更散
拒绝别人,也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拒绝别人,也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忍受要有度
  “包容”这个概念,这些年提到的非常多。但是什么叫做包容呢?有很多人认为宽容别人的,或者不计较别人的伤害就是包容。但是宽容别人错误,或者不计较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对自己却是不公平的,因此很多人提出一个限度。“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这句话,经常出现的很多场合。但是什么才是限度呢?
  相传曾参侍奉父母尽心尽カ。有一次曾参的父亲曾点叫他去瓜地锄草,曾参不小心将一棵瓜苗锄掉了。曾点认为其用心不专,便用棍子责打他。由于出手太重,将曾参打晕了。曾参醒后并没有抱怨。孔子教训他说:“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今参委身待暴怒,以陷父不义,安得孝乎?”意思是说如果大杖不走,让父亲在盛怒之下打了,就会令父亲受不义之恶名。曾参说:“参罪大矣!”
  曾参的这种理解和孔子的这种教诲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宽容和忍耐的意义和界限。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比如说教育子女,有很多人在教育子女上不拘小节,尤其是在细节之上,往往比较放纵,于是就出现了溺爱。甚至让很多孩子从小养成不良习惯,长大之后变成了废柴。
  对孩子的教育,我们不能要求太高,因为他毕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接受教育也有一个过程。但是在大是大非上面就必须有一定的度,小事上我们可以忍受可以包容,但是大事上绝对不能没有底线。即便是在小事上面,是对是错,我们包容归我们包容,但是我们还必须要让他们树立是非观,他们错了我们必须要让他知道哪里错了,也必须让他们知道我们包容他,其实也是不对的。
  曾参所说的“参罪大矣”事实上就是说明了自己对别人的包容、纵容,或者自己的忍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犯错,甚至是犯罪。因为我们对别人的纵容,很大意义上是在将对方推下深渊,而别人落下去的是身后,是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下去的,这难道不是罪吗?
  记得有一年春节晚会上,有一个相声叫《我惯着他》,讲的就是别人对我不好的时候,我不去反击他,而是表现的让对方觉得很有成就感,让对方在这种成就感的支撑下,不断地放大自己的错误。然后到了一个极致的时候就咎由自取了。我们惯着别人的时候,实际就是在将别人推向咎由自取的路,那么我在别人走向深渊的路上,我们难道不罪恶吗?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实质上也是自己的一种做事规则,我们忍耐我们承受的,是我们所能承受的和应当承受的,当那是要我们承受的超过我们的忍耐极限和承受能力,以及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之时,我们就应该拒绝。拒绝别人,不是不敬,也不是挑衅,更不是软弱,而是对彼此的一种负责。
  肃竹2020.4.16.13:34于汉中(原创作品,严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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